各处(科)室:
为巩固首次全院自查整改成效,进一步夯实等级复审迎评基础,根据《陕西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要求及首次督导检查问题台账,现决定开展第二次全院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4月16日—23日
二、检查范围
覆盖全院(含西咸院区),其中临床医技科室重点检查急诊外科、急诊内科、心血管外科、肿瘤内科、耳鼻喉科(西咸)、产科(西咸)、急诊医学中心(西咸)、病理科、输血科及医学影像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等。
三、检查标准
依据《陕西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
四、检查安排
复审第二次全院自查安排表
工作日期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4月15日(周二) |
16:30-17:00 |
自查启动会 |
第五会议室 |
专家组成员 联络员 相关人员 |
4月15日-22日 |
全天 |
各组开展检查工作 |
主院区、西咸院区 |
4月23日(周三) |
16:00-17:30 |
自查反馈会 |
第五会议室 |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涉及复审全部条款,重点复查首次督导检查问题台账,各检查组(见附件1)组长负责组内分工按时完成,并在反馈会上进行结果反馈。
(2)联络员负责对接各检查组专家和被检科室,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迎检人员等事宜。
(3)检查结束后,请各组填写完成《医院等级复审第二次全院自查检查表》和自查总结(见附件2),并于4月21日交至复审办。
(4)各处(科)室要高度重视,确保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等级复审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第二次全院自查分组任务及名单
附件2:等级复审第二次全院自查工作总结(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