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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4-12-16 17:35:14 

各有关人员:

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批中青年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新一批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信息请查阅附件1:

一、申报领域

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导向、中医药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围绕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科研方法学研究等相关领域和方向进行申报,主要包括基于中医药自身特点规律,聚焦重大疾病防治,创新中医基础、临床研究和中药研发评价方法,优化中医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体系,推动健全中医药科学研究范式;围绕中药材质量控制、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中药新药创制、作用原理解析,开展中药材、饮片、中药制剂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中药新药及智能化中药制药装备等,夯实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基础。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重点围绕中医基础类学科研究领域进行申报,主要包括围绕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基础理论、内经学、伤寒学、金匮要略、温病学、中医各家学说、中医诊断学等中医基础学科,聚焦经典诠释、理论构建、文化传承等重大基础理论关键问题,综合运用文献学、大数据、信息理论与技术等多学科方法,结合临床实践开展中医药原创思维与原创理论、诊疗方法的挖掘整理与现代诠释,推动中医药经典理论的传承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针对所申报中医药重点领域,立足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科技前沿,聚焦中医药重大急需或重大关键问题,确定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提出清晰、可行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开发或实践应用路径及预期成果。

2.团队具有一定的中医药研究实践基础,一般应具备国家重大科研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近5年牵头承担或完成相关领域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或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在拟联合攻关的技术方向上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具有开展多学科创新团队建设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3.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6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果,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国内外影响力。

4.具有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条件、相对完善的创新团队运行机制、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

(二)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中医基础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国家中医药重大科研平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能够针对所申报重点领域、重大问题,确定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提出清晰、可行的研究、开发或实践应用路径及预期成果。

2.团队近5年牵头承担或完成相关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开展传承创新团队建设和联合攻关必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3.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所依托学科的核心成员,年龄6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4.具有相对稳定的、由多学科人才共同组建、年龄结构及梯队衔接相对合理的团队,且团队成员是团队所在单位在职人员,或与本团队有长期稳定合作机制单位的人员。

5.具有相对完善的创新团队运行机制、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团队带头人及团队组成人员要严谨治学、讲求诚信,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请各申报团队于12月19日下班前将排序推荐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郭松岩;联系电话:2101

附件:1.2024年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2.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3.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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