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教协同教学联盟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国家、陕西省关于推进医教协同创新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动陕西省医学教育深化改革,助力我省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
(一)立项范围
项目申报选题应参考《2023年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选择医教协同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立项类别
研究项目分重点攻关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点攻关项目要聚焦医教协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围绕陕西省医学人才培养需求,开展医学人才培养中院校协同的相关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一般项目原则上应围绕新形势下医学人才培养的具体问题,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三)项目支持
2023年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申报采用不限额申报、择优遴选。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重点项目和重点攻关项目一经立项,同时上报陕西省教育厅。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在医学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重点攻关和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硕士以上学位。
2.课题研究团队应是临床医学教育管理者、教育研究专家及在校医学教育的有机结合。鼓励从事医学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3.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不合规申报。
三、研究时限与要求
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中心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2023年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所在单位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签字盖章后将《申报书》及《2023年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1份报送拉斯维加斯0567CC教学处205室。
(二)遴选公布
中心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推荐立项项目共计2-4项。立项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统一报送陕西省教育厅。
(三)项目管理
项目一经批准,必须按申报书的进度安排开展研究。中心按照《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对研究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开展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各单位应及时掌握并监督本单位负责人主持的项目进展情况。对于出现延期项目和不合格项目,将影响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拉斯维加斯0567CC教学处
联系人:许婷
电 话:(029)85251331-2868
邮 箱:
附件:1.2023年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立项指南
2.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2023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立项申报汇总表
4.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