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直属附属医院:
为了服务健康陕西,进一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西交研[2020]55 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遴选审核实施细则》西交医人培〔2020〕2 号文件,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特开展在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的医院须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单位或协同基地单位,仅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开展,分专业型硕士导师和专业型博士导师。导师资格实行动态调整制,研究生导师的任职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业型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专业型导师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及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申请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非直属附属医院在编在岗职工,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应小于55 岁,具有博士学位。
2. 具有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目前正在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12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3. 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深厚的临床医学理论和丰富的临床工作及科研工作经验,有解决本学科疑难病及相关学科常见病的诊治技能,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学术动态及发展趋势,在临床及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能担负起实际指导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责任。
4.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在研项目;或者承担国家级重大在研科研项目的前2 位,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中我校负责的研究课题。
5. 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 源期刊发表不少于3 篇论文。
6. 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7. 在研科研项目经费20 万元以上(研究期限内)。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非直属附属医院在编在岗职工,身心健康、治学严谨,年龄一般应小于50 岁,具有博士学位。
2. 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目前正在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并具有7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3.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重点在研项目1 项。
4.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 源期刊发表不少于1 篇论文。
5. 在研科研项目经费8 万元以上。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医学部组织导师资格
审核、现场答辩工作。申请人需填写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提交本人符合导师资格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资料提交时间:
6 月7 日中午12:00 之前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西安市雁塔西路76 号)行政楼 121 办公室
递交材料清单:
1.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或《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 提交本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级项目须附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的《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复印件,并盖有所在单位科研部的公章。SCI文章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原件(若文章仅有DOI 号,需开具
杂志影响因子证明)。
3. 提交2023 年新任导师资格汇总表纸质版(所在单位盖章)及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其他
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仅针对于非直属附属医院具有很高学术造诣、在国内外享有极高学术声誉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在学科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杰出成就的人。
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所有。
导师遴选工作联系方式:
西安市雁塔西路76 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行政楼一层 121 室)张老师
办公电话 82655319
邮 箱: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2023 年新任导师资格汇总表附件
附件4:学科代码查询表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2 年6 月3 日